关于发布水性纳米保温隔热涂层系统性能指标及设计取值的通知(荆建设发〔2016〕41号)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8-19 阅读:849次 |
关于发布水性纳米保温隔热涂层系统性能指标及设计取值的通知
荆建设发〔2016〕4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水性纳米保温隔热涂层系统的推广应用,我委组织专家对水性纳米保温隔热涂层系统性能指标及设计取值进行了论证。现将该系统性能指标及设计取值通知如下:
一、水性纳米保温隔热涂层系统的表观密度≤500kg/m3;粘结强度:标准状态≥0.6MPa,浸水状态≥0.5MPa;兼作防水层时,断裂延伸率≥300%;耐人工老化时间≥600h。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
二、水性纳米保温隔热涂层系统的构造做法参照《建筑产品选用技术》专项图集(2014CPXY-J310总412)中《水性纳米反射隔热涂层系统》。涂层厚度≥1.5mm,相应的导热系数取值0.05W/(m•K)、蓄热系数取值0.50W/(m2•K),修正系数取值:用于墙体取1.20,用于屋面取1.50。
三、水性纳米保温隔热涂层系统用于外墙保温隔热时,可兼作防水层使用。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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