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对勘察、设计单位的新要求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5-31  阅读:762次

 各勘察、设计单位注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办质[2017]39)的要求:在涉及危大工程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和工程周边环境的相关资料,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并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勘察单位应当针对工程实际,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列出可能涉及到的危大工程,并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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