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消〔2015〕98号)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4-30  阅读:846次

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消〔201598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将于今年51日起实施,其他新版消防技术规范也将陆续批准实施。为认真贯彻实施新版规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新版规范实施之日起,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应执行新版规范。

二、新版规范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可按原审核或者备案时适用的规范执行,但鼓励建设、设计、施工及使用单位积极采用新版规范。

三、鉴于新制订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尚未批准发布,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与审核按照以下规定执行:防烟与排烟系统设置场所执行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其他具体系统设计仍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版)的有关规定。 

公安部消防局

20154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上一篇: 执行技术规范标准时间问题
下一篇: 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住建部令第24号)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办事指南    官方论坛    管理

湖北江汉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8-2025
 
 ICP备案号:鄂ICP备2022006497号-1
京公网安备421002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