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有关设计标准和技术参数的通知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1-11 阅读:734次 |
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有关设计标准和技术参数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明确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有关设计标准和技术参数,经组织专家论证,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对于老年养老建筑及设施,其抗震设防分类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2.对于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和医院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等主要建筑,应根据中震防发〔2009〕49号文的规定适当提高地震峰值加速度计算地震力,并同时按照现行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采取抗震措施。 3.资料证实,我市中心城区、江陵、监利、公安、松滋、石首及洪湖西部范围内一、二级阶地卵石层中均存在砂、砾夹层,且其下伏的第三系砂岩、泥岩等强度不均,不能保证50米范围内土层的剪切波速连续≥400或500m/s,为保证建设工程的抗震安全,凡建筑场地位于该范围的,其覆盖层厚度应按照大于50米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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