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布9部全文强制性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10-14  阅读:1916次

 住建部发布9部全文强制性标准,自202241日起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66

现批准《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21-2021,自20224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67

现批准《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08-2021,自20224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68

 现批准《工程勘察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7-2021,自20224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69

现批准《工程测量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8-2021,自20224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70

现批准《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22-2021,自20224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71

 现批准《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20-2021,自20224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72

现批准《建筑环境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6-2021,自20224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73

 现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5-2021,自20224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74

现批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9-2021,自20224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202198


上一篇: 图审所开展“思想引领发展突围”暨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大研讨主题活动
下一篇: 图审所参加“我为群众解难题”主题党日活动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办事指南    官方论坛    管理

湖北江汉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8-2025
 
 ICP备案号:鄂ICP备2022006497号-1
京公网安备421002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