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工业建筑项目负责人可由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8-20  阅读:1284次
经请示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同意,生产性工业建筑(含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可由具有相应级别的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大、中型项目由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小型项目可由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

上一篇: 我所建筑、设备审查室认真研讨公共、工业建筑消防设计
下一篇: 我所召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检查督办会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办事指南    官方论坛    管理

湖北江汉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8-2025
 
 ICP备案号:鄂ICP备2022006497号-1
京公网安备42100202000038号